菏泽电价要变!-桃花源平台

来源: 菏泽日报

作者:

2022-04-13 14:04:04

日前,记者从菏泽市发改委获悉,根据省发改部门相关政策完善的要求,鼓励更多居民用户适时进行电力消费,响应国家号召,菏泽市将从5月起,对居民用户和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居民分时电价政策事项中的居民家庭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时段划分为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其中采暖期峰段8:00至20:00,谷段20:00至次日8:00。电价标准调整为,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含税,下同),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
在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方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均被列入。时段划分为: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电价标准为: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7元;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峰段电价0.725元,谷段电价0.385元。
据了解,此次政策完善中的居民家庭、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用户自愿选择,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不选择者仍按原方式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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